分类:简章;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日期:2023-04-14
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来源:南方科技大学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9772 发布时间:2023-04-14 打印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关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 二、招生区域 计划在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三、报名时间 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4月30日(上海5月20日截止)。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上海5月20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s://zs.sustech.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sustech.edu.cn/),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家长基本信息、中学经历、高中成绩、个人获奖信息(非必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由本人撰写的自述信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名,字数约800字。 2.高中成绩记录(需加盖公章),包括高一、高二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成绩(校级以上模考、联考),写明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分数。 3.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证书(非必需)。 4.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3年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我校将于2023年6月11日下午举行全国统一机试,在举行机试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机试考点,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6月中下旬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举行面试。 注:上海的能力测试不举行机试,只进行面试。通过初评的上海考生直接获得我校能力测试面试资格。 (四)优录政策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15分、10分、5分计(百分制); 在只设面试的省份,以上一、二、三等奖考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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