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告;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日期:2019-04-25
鲁招考〔2019〕46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做好2019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2019年我省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继续实行省、市分级管理模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政策,负责全省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程序的制定与部署。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工作要求,贯彻实施招生政策(包括政策宣传、生源发动,考生档案数据库组建、审核,考生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相关工作),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招生实施方案,受理录取过程中考生咨询及申诉。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政策规定,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按照生源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招生办法及程序,做好录取工作。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条件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分数线由各市按照生源计划在一定范围内划定并公布。 3.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填报及分数线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4号)规定执行。分数线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或以“分数+等级”呈现的,参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比例,由各市确定录取等级。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4.“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实行定向招生,志愿填报及分数线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二)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志愿填报必须通过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统一平台进行。考生必须按照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程序登录报名网站,按步骤填写志愿信息。 志愿设置批次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师范教育应设为提前批志愿,也可以与高中、高职实行兼报,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确定。 为加强初中后高职招生录取规范化管理,避免考生重复报名、重复录取现象发生,各市要严格要求考生按照公布的报名程序进行志愿填报,不允许招生院校直接接收考生到校报名,未经过系统报名投档录取的学生,不允许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果因为违规招生出现遗留问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组建档案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考生的电子档案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建。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类别、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学籍号、文化课成绩等)和志愿填报信息两部分。具体要求按照《山东省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信息标准》(以下简称《信息标准》)规定执行。档案内容要在规定时间以数据库格式汇总上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初中后高职录取网上检测系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完成本市考生档案组建工作,确保考生档案数据库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招生计划 2019年4月23日-24日16:00时,院校编制分市生源计划及专业。招生院校生源计划及招生专业需要在网上进行填报及确认。院校开户各市招生计划一般不少于5人,招生专业在省教育厅批准公布的专业中选定。 4月23日-25日,院校确定生源市单列专业计划。院校招生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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