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湖南女子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c.hnwu.edu.cn/2026_06/25_15/content-80337.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 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 湖南女子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 1985年,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21年获批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国女子高校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等。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 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 “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 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 招生,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1%),并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 2026年招生专业见下表。 注: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 报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色盲色弱的考生请谨慎报考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智 学前教育(师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专科)等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空中乘务(专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 “O”型或“X”形腿;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 5米;无语言功能障碍,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疾病;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女生身高一般应达1.62m及以上,男生身高一般应达1.73m及以上,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音乐学(师范)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招声乐和器乐两个方向,其中,声乐方向只招主考科目为声乐的考生,器乐方向只招主考科目为钢琴、手风琴、琵琶、二胡、竹笛、扬琴、古筝、阮、大提琴、低音提琴的考生。舞蹈编导专业只招舞种方向为中国舞、芭蕾舞、现(当)代舞的考生。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101%,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源省(区、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区、市)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区、市)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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