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jc.hjnu.edu.cn/info/1013/1641.htm
汉江师范学院202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考生类型包含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 学校中文全称:汉江师范学院 为四年,普通专科学制为三年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 18号;丹江口校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 三年级在校本部就读,其中专科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十堰市校区就读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依据湖北省教育厅 ,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 教育部、湖北省发改委和湖北省教育厅 本、专科新生入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详细收费项目和标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 “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 线和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 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 但学生进校后需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志愿。 学校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以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该省规定执行。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未提供同分排序规则: 1.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统 (联)考成绩和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素质测试)。 艺术、体育类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规则 若投档时,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 则按照湖北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执行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高考加分政策, 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 ”的招生录取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环境工程、心理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 的考生,不宜报考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地理科学专业。 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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