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hbvtc.edu.cn/info/1037/2891.htm
1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6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 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 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 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 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 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 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 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英文名称:Hubei Polytechnic Institute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和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第九条 学校标志码:4142012051 第十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玉泉路17 号。 2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 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 者,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二条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 科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高 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奖”、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 优势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湖北省文 明单位(校园)、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湖北省党 建工作先进单位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主 任,分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任成员。主要职责:贯 彻执行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 审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学校招 生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 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 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实施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 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综合 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发展趋势和城乡、区域 3 协调发展以及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 因素,确定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 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和学校办学实际,结合近年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 招生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报 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 会公布。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 产业发展趋势和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年度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对象为列有招生计划的各生源省份 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坚持公平 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直 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 种考生被录取到本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学校2026 年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政 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总成绩和录取规则进 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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