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kjxy.ctgu.edu.cn/info/1022/141041.htm
“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学校标识码: 4142013236,湖北招生代码:C220,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大学路18号,邮政编码:443002。 学校为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开设有 14个专科专业。学校对符合毕业条件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独立学院设置及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的相关规定,分别颁发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本章程适用于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领导、 负责人、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的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学校成立由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结合各省(市、区)具体情况及学校总体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及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进档学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则予以录取,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按所在省份要求开展后续操作。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于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学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普通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非高考改革省份,分别按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投档成绩相同时,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依照同分排位排序确定优先录取顺序;若没有同分排位排序,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专业志愿因专业计划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的,若考生书面申请服从专业调剂,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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