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湖北恩施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hbesxy.edu.cn/info/1007/6919.htm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 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性质 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录取批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对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学校招生工作由品牌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宣传、政策咨询、招生录取等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区、市)招生。 学校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结合各省(区、市)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经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2026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评价、体检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定;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在其高考分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录取。 (1)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的4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2)舞蹈类专业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的3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的70%之和乘以2。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各省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体育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若各省体育类录取规则不明确,则按照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综合分,根据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学生入校后大学外语课程以英语语种为主。 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类别专业学习。 根据我校的专业培养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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