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zkvtc.edu.cn/info/1029/3052.htm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统一高考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 、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文昌校区)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建设发展、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分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市、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进档而又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艺术类招生专业为音乐表演、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和视觉传达设计,不限定考生的乐器种类和舞蹈方向。音乐表演、戏曲表演专业招生对象为 ,舞蹈表演专业招生对象为省统考舞蹈类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对象为统考美术与设计类考生。 艺术类录取规则: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市、自治区)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按照我省在艺术高职(专科)批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高考文化总成绩 ;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排序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按艺术类省统考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照普通类同分排序办法,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体育类录取规则: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市、自治区)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按照我省在体育高职(专科)批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高考文化总成绩 ;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排序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按体育类省统考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照普通类同分排序办法,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中外合作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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