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武汉商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wbu.edu.cn/1349/list.htm
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 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 ),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 武汉商学院后官湖校区地址: 9号。录取新生大一阶段在马影河校区就读,大二至毕业阶段在后官湖校区就读。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授予武汉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 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 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在规定的比例内设置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 学校将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报送到各省级招生 和其他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报考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考生(除运动训练考生外),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批次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要求参加相关省级 报考体育批次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要求参加体育专业专项测试。 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 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 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在各省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 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同分排位规则;如所在省的同分排 规则不明确,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 ;如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调剂专业相关录取条件,则按规定作退档处理 “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为空时,一律视为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报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应不低于 90分(满分以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考生高中阶段学习语种为日语的,可安排大学日语教学,其他考生均安排大学英语教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和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择优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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