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zsb.hnhvc.edu.cn/2026/0528/c9a9934/page.htm
发布: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2号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大专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特色: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省属公办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海南自由贸易港,坐落在省会 海口,现有秀华、椰海两个校区。 “职业型、特色性、国际化”为定位,遵循“医教协同、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构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融合的育人模式,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与心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指导招生工作开展,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招生工作小组在招生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落实、协调相关的招生工作,研究各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宣传任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中日常事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份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录取批次:海南省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高考填报志愿用书。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将同一轮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不设院校志愿级差。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报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乡村振兴村医培养 即视为已知晓培养项目细则。经录取后须与定向培养市县(区)相关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回定向市县(区)服务,否则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按照我校在该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该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录取规定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体检要求: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学校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入学资格,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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