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www.hguhx.edu.cn/home/recruitwork/view.html?id=20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 1.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主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邮编:050700; 小安舍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源街26号,邮编:050073 第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保险学、经济与金融、互联网金融专业) 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地质类(含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按大类招收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大投档比例。预留计划数按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不超过 设置,用于调节可能出现的各省报考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八条 录取工作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1.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排队依次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满额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对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按照投档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的录取规则同非高考改革省份,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对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专业组内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第九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高考加分政策,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2.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应知: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按英语安排教学; 4.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但考虑专业培养及职业发展,男生慎报助产学专业。 第十一条 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结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要求…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