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haosheng.hnuahe.edu.cn/info/1009/3774.htm
为了保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为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于 2013年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学校现有龙子湖、英才和北林三个校区。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位证书。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 6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46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学校认可河南省关于各批次(不含专升本和艺术类批次)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学校投档严格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的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内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 如果投档成绩按各省同分排序方法完全相同时,学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我校艺术类招生只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 300×750×3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7+专业省统考成绩×0.75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的排序方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类本科专业,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软件人才为目标。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与外方院校签署的合作协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和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原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本专科教育项目。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位证书。 河南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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