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保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3132686728,method-view,schId-81.dhtml
保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保定学院 二、学校代码:4113010096 三、校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保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保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122年办学历史,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毗邻京津,距雄安新区30公里,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高校党建示范校、河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获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试点院校、国家应用型本科教育标准化试点项目院校。学校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先后获评“中国五四青年奖章集体”“中华儿女年度人物”“‘中国好人’敬业奉献好人群体”“燕赵楷模”“央视《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且末支教服务队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毕业生赴疆任教群体代表入选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学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物理学等10个本科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等5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建设有《艺术教育》等国家级课程7门,《路由与交换》《基础化学》等各类省级课程39门。 九、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1.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符合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3.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4.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包括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理工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随机专业调剂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退档处理。 5.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成绩(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省份相应类别投档规则。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其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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