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pyvtc.edu.cn/info/1019/2367.htm
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报名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1.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根据教育厅批复的年度招生计划,基于我校办学条件及人才社会需求,合理分配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生源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无法区分的,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生采用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3.体育类专业考生采用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河南省确定的体育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其它生源省份若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4.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收费标准。其中,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中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学费为40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中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学费为46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小学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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