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hwec.edu.cn/info/1163/2294.htm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根据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136号(花园路校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梅河路 亩,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设有水利、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交通运输、农林 个高职专业,专业布局合理、体系完备、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学制及毕业证书: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生源结构和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及就业去向等因素,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相关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 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 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份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 学校招生工作在相关各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的原则,在专业招生计划内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其成绩在可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及外语语种;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的加分项目,我校予以认可。 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校建有 10000 元/生·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6000 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奖励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900元、700元、600元。 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所在地县 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困难程度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资助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 4600元、3700元、2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勤工助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对退役后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费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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