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www.hnca.edu.cn/zsw/zsxx/2026/0509/71351.ht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要求,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学院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校本部:郑州市中牟新区青年西路38号 洛阳校区:洛阳市启明西路2号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始建于1952年10月,是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学院位于郑州市中牟新区,现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河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但未被其他类型招生考试录取的各类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要,依据学院各项办学条件,统筹各类招生计划结构,科学、合理制定学院分省分类别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各地投放计划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委会统一确定,无预留计划,招生专业详见专业信息表。学院分省分类别专业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各省核准的招生计划,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种子生产与经营、种子生产与经营(种子繁育与检验)、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技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园艺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园林技术、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林业信息技术应用、现代物业管理、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医疗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财税大数据应用、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商务英语等42个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类和历史类的考生均可报考。 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供用电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等10个专业,只招收首选科目为物理类的考生。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合作办学,单列分组计划。 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花卉生产与花艺、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个专业分两个校区进行招生,办学地点在洛阳校区的单列分组计划。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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