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jy.nncat.edu.cn/news-413-show.shtml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助你圆梦!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 “专业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为主线,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接重点产业完善专业群结构,不断提升整体办学水平,致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2026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学校全称: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历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颁发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新区学府大道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就业处构成。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战略、审议重大政策、监督整体流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决策,统筹协调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录取实施等具体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落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招生全流程的事务。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期间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招生工作。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置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之下,同时接受江西省招生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生源计划。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1%,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用于顺延录取。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各类别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未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进档考生,若其服从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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