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www.csit.edu.cn/zsjyc/1116/list.htm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学院面向的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院校标识码:4132013751,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院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第四条 学院简介: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以出生太仓的世界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博士名字命名,以李政道题写的“厚德载物,积健为雄”为校训,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高职院校为发展目标,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占地近7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生物医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9900余名。学院坚持“深耕太仓、深化双元、深入创新、深得人心”的办学思路,打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仓、技术仓、服务仓”。学院“双元制”教育模式形成特色并产生广泛影响,双元制教育先后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2022年发布国内首个双元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地方(省级)标准,入围2024年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单位。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对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专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产业人才需求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3.报考我院的考生,不限制玩家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4.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我院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5.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 第十一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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