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hdzs.cczu.edu.cn/zszc/
校 名: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标 识 码:4132013992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校 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36号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定向招生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等本科招生工作。 一、学校概况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学校位于美丽富饶的江苏省靖江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学风淳朴,是一所花园式学校。学校师资雄厚,教学设施一流,现有7系2部共24个招生专业,涵盖工、文、经、管、艺等学科门类,在校生一万余人。学校以“责任”为校训,为广大青年学子健康成长提供了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良的育人氛围。办学以来,学校已为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机械、建筑、IT、贸易、设计等行业输送了三万余名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组织机构及概况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外语教学语种要求 我校外语专业录取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在本科教学中,非外语专业除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外,还为高考日语考生单独开设大学日语课程。 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的有关规定。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六大类疾病的考生,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除此以外,指导意见中的其他情况我校所有专业均可录取。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录取规则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江苏省等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普通类:对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3、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4、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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