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新余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b.xyc.edu.cn/info/1016/5101.htm
新余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校纪委机关、考生、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网上录取。 第三条 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新余学院;2.院校标识码:4136011508;3.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4.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5.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2026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8个省(区、市)招生,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等信息,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调节,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须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跨省(区、市)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有关规定和专项批复执行,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核定后的最新标准执行。学费标准4350元/年(部分专业),具体以各省公布计划为准。 第四章 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条 有关加分、优惠和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及投档比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对我校招生专业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成绩,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专业排序中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执行各省(区、市)同分考生排序规则,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无同分排序规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成绩,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专业排序中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执行各省(区、市)同分考生排序规则,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无同分排序规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为序依次比较;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3.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将考生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尚有计划余额,且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的专业进行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阅档中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退出该专业所产生的缺额计划不顺延替补。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区、市)统(联)考成绩。学校执行生源省(区、市)体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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