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b.cucn.edu.cn/home/constitution/info/id/845/catId/3.html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 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 由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按国家、省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严格按照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游戏艺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 往届生、应届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没有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可选择英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法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须达到开班标准),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即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 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录取批次,投档成绩构成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录取批次,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投档成绩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若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非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按该省相应录取批次投档时同分比较规则依次进行比较,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其他未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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