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zs.yctu.edu.cn/2026/0518/c3457a150441/page.htm
1 盐城师范学院 2026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 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 生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学校标识码: 413201032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办学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 号(新长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 号(通榆校区)。 第四条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具有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学位授予权。学校 设有20 个二级学院及教学机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3000 余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 个、国家级特色 专业建设点3 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 个,是国家 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是全 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现有14 个师范 类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 2 第五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盐城师范学院。对在 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 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 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 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和 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机关监督下进行, 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 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 后,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 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 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 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 3 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德、智、体、美、 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 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 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 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 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学校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其中: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 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地理科 学(师范)。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慎重报考化 学类、生物与制药类等相关专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 例无要求。 (四)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 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 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