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河海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w.hhu.edu.cn/zhaoshengjianzhang/1037.html
招生计划 历年情况 招生信息 录取查询 联系我们 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拥有111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在南京市设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在常州市设常州校区。学校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学校网址是https://www.hhu.edu.cn。西康路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河海大道1915号。 第三条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年级在相应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第四条 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普通类、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南疆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体育单招、台湾地区学测和港澳台侨联招等类型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6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870名,招生专业63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决策、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各省(区、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 第十二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学校专业排序分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依据考生投档成绩高低依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各省(区、市)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语数总分、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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