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w.gxstnu.edu.cn/info/1329/4098.htm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中文简称“广西科师”。英文名称为Guangxi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前身为创办于 1958年的宜山师范专科学校,1959年与柳州市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后改名为柳州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从宜山搬迁到柳州办学。1994年更名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柳州财经学校并入。2012年开始在来宾办学,2015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20个二级教学机构、7个科研机构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研究决定本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在各定向县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A类、B类)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 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批次及办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以 投档分数为依据,择优录取。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为了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位次排序”的规则安排专业。即: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如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未对考生进行位次排序,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对线上进档的同批次同科类(同专业组)同志愿的考生,按位次排序规则排出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 2.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统考成绩,对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按“先专业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录取。对进档的同专业志愿的考生先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安排专业;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分(总成绩+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相冲突,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录取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内容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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