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gxstzy.cn/info/1124/1914.htm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我校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标识码:4145012344 3.办学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 4.学校简介: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办学以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高等学校示范性标准化学生公寓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涉林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连续21年获“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7.学习形式:全日制 8.学制:三年制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高等职业教育考试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高等职业教育考试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高等职业教育考试组织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监督办公室依据《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全程监督检查高等职业教育考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六条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计划及专业经教育部批准,以各省(区)教育厅最终下达的高校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科类招生数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有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一)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名次排位由高到低进行检索和分配专业。 (三)专业安排原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和分配专业。第一专业计划有空余则分配第一专业为考生拟录专业,若第一专业计划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进行检索,检索第二专业计划有空余则分配为考生拟录专业,若第二专业计划录满,按第三专业志愿进行检索,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对选择“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依据“后调剂”原则进行调剂,即:有专业志愿考生全部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分配专业且“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的考生,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有计划的专业;无计划或不服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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