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zs.njucm.edu.cn/2026/0522/c4168a169013/page.htm
为保证南京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在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设有三个校区:仙林校区、汉中门校区和泰州校区。仙林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号;汉中门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号;泰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匡时路 号。具体专业学习地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 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 ,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建于 年,是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为支撑 的办学理念,传承精华、守正创新。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校学位证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颁发中外双方学校学位证书。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组织实施。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 强化全过程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 、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医学信息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学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划定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原则,依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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