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b.gxzyxysy.com/info/1039/19384.ht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三)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 (五)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我校是由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百年乐制药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管理局登记备案。学校自 年获得教育部确认办学资格, 年正式面向全国招生,是一所中医药类全日制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校秉承“明德自强,和而不同”的校训,致 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证书类型为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校级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宜并作相关解释。 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 学校根据国家、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工作安排。 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和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投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以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优先录取位次靠前者;无排位的,则按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录取;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外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录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及人数,我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对已进档考生,在院校阅档期间,如考生自愿放弃就读,根据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经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根据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和时间作退档处理。 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计入总分进行投档。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 在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调整招生计划数量。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相关要求,如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触犯…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