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深圳技术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sztu.edu.cn/info/1011/4868.htm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为了保证学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深圳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 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 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及学生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广东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列普通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本科第一批(或重点本科批、或本科批)录取; 三、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教育部及生源 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本科国际班的相关专业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备案,是学校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的学分互认的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通过夏季普通高考招生,与学校其他专业 同批次录取,具体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相关介绍。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 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艺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 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 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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