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广州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31-10;原文链接:https://zsjy.gzhu.edu.cn/info/2031/105481.htm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 桂花岗校区: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 黄埔校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科教创新区知明路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是常设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普通 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纪委监察机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对涉嫌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学校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与国外高校 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本科批次录取,单设院校专业组,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 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区、市)招生 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学校按照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体育类,各类别按照生源省(区、市) 上分类录取,录取原则按照生源省(区、市)公布的有关办法执行。 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 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排位、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投档成绩排序,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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