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常州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cdzs.cczu.edu.cn/2026/0526/c19484a416364/page.htm
常州大学2026 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 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 定向招生计划、其他单列计划等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常州大学(Changzhou University),教育部院校 标识码为4132010292,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常州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江苏 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已建成完整的学士—硕士 —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 学校现有科教城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 号)和 西太湖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2468 号)两个校区。 第五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 学生,颁发常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 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常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 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大学 全日制本科招生委员会。 第七条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学 生工作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 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 室进行招生录取。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 考试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学校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 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 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 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 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预留计划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 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 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 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江苏省等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 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 求。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 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考生患有《指 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六大类疾病的, 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 的普通高考。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 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 艺体类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 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 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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