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zs.ntst.edu.cn/2026/0514/c1121a54155/page.htm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及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学校全称: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在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 1945年,位于南通市主城区 。学校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地处地铁口,交通便捷。学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办学成绩显著,学校连续多年获得多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学生专业技能扎实,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供不应求,是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 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报名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 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计划编制情况,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外,学校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 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理工(物理科目)类、文史(历史科目)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学校将根据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 江苏省内普通类专业考生, 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 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 “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同分的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按相关省份公布办法折算)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 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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