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新疆理工职业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b.xjvut.edu.cn/zszc/zszc.htm
为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 新疆理工职业大学是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和管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新疆理工职业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接受广大考生 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重点支持政策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学校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若无同分排序原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高考未改革省份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 、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 、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类型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原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 以下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 Ⅱ度(色盲)者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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