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新疆工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xjut.edu.cn/info/1221/1581.htm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1日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中文名称为新疆工业学院,英文名称为Xin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名称缩写为“XJUT”,学校标识码为4165014897,国标代码为14897。学校注册地为新疆和田地区和田新城民生路。 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批准设立。学校秉承“工铸昆仑 育润万方”的校训,坚持“尚善、弘毅、励学、拓新”的校风。学校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产业链为核心,创新链为抓手,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为保障,促进科教、产教深度融合,积极主动对接产业真需求,解决真问题,作出真贡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毕业时颁发新疆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新疆工业学院学位证书。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对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生源优质且集中的省份。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原则,则按下列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未实行新高考模式的省份,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实行新高考改革(3+3)模式…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