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w.guat.edu.cn/zszc1.htm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深入贯彻实施 “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录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概况。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创办于 年,曾隶属于国家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月,学校划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 学历证书信息。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制定等重大事项,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规则如下: 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 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含加分),按考生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如仍相同则按照高考外语语种英语、日语、其他语种的顺序录取。 语种要求。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和日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和日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术科的统考(校际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艺术类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术科专业统考(校际联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含加分),按考生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如仍相同则按照术科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依然相同则按照高考外语语种英语、日语、其他语种的顺序录取。 中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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