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sxtdzy.edu.cn/2026_05/11_09/content-25374.html
为做好2026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马道坡街57号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八、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 成 员:招生就业中心、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书记。 领导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中心。 主 任:招生就业中心主任 成 员:招生就业中心全体成员、各系主任、书记。 九、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十、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则及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十一、我院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和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分别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总成绩所占比例为50%。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先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规则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进行。 十二、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三、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执行。 十四、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对口升学由省招考中心根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学院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五年制“三二分段”转段的中职毕业生,由我院与中职学校共同制订《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双方学校共同考核,报省招考中心录取备案。 十六、新生录取后发放由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十七、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八、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6000元/学年;非艺术类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4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000元/学年。公寓管理费依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规定,按学生住宿公寓的类别标准进行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学年、600元/学年和800元/学年。 十九、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1、《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3、《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4、《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5、《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细则》。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等形式获得资助。 二十、我院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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