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gxcme.edu.cn/info/1041/1890.htm
发布时间: 2026-06-24 发布来源:招生办公室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12号(江南校区)。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全国首批骨干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全国优质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优秀单位。学校“机”“电”特色鲜明,是广西工业产业人才的摇篮,设有智能焊接技术学院等14个教学院共计60个专业(方向),现有智能焊接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15个自治区级以上优势特色专业,高度适配于广西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1300余人,博士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90余人,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技术能手4人,广西技术能手46人。学校与中船广西造船公司、广西玉柴机器、上汽通用五菱、柳工集团等200余家规上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已累计为社会输送十万余名高技能人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高等职业教育考试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 第八条 学校主要承担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学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学习,2026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中,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如下: (一)若采用“3+3”的模式,各专业均不提科目要求。 (二)若采用“3+1+2”的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 (三)除增材制造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外,其他专业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第十条 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精神,有关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具体事项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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