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北部湾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w.bbgu.edu.cn/info/1021/2833.htm
作者:郑韵英、苏永瀚、黄宁、梁丹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 “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3.办学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4.学校简介:我校地处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城市、北部湾经济区滨海运河城市——钦州市,是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具有国家海船船员培训资质的高校,还是一所具有岭南风格、滨海风光、东南亚风情校园建筑特点,被授予3A级景区的学校。 办学类型:学校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承担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学任务。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部湾大学。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纪委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相关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进行。 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 120%,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 对进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按照 “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采取“先专业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考生分数相同则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在考生所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如下规则处理: 1.考生所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可查询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高招生管理部门的网站。 1.2026年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 2.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如是选考器乐科目的考生,仅限于钢琴、二胡、扬琴、笙、竹笛、长笛、琵琶、古筝。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只招统考子科类器乐(钢琴、二胡、扬琴、笙、竹笛、长笛、琵琶、古筝)考生。在四川省只招省统考子科类音乐表演(民乐:二胡、扬琴、笙、竹笛、琵琶、古筝)、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和音乐表演(键盘:钢琴)的考生。 1.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普高招生管理部门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及以上(或C等级及以上)。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1.少数民族预科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精准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等特殊招生类型专业录取原则,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2.航海类招生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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