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泰山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zhaosheng.tsu.edu.cn/2026/0511/c1258a136193/page.htm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我校不限外语语种(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或双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被录取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凡复查结果与录取条件、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弱考生不能录取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师范类)、制药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 色盲考生不能录取专业:除上述专业以外,还包括美术学(师范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地理科学。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山东省内艺术、体育类考生: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参加山东省相关专业平台统考且成绩合格。 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外省艺术类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 若生源省份无同分比较规则, 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三)公费师范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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