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运城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www.ycu.edu.cn/zhaosheng/C2015060610511685.html
运城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三条 运城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学校全称:运城学院;学校标识码:411401012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形式:全日制;办学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115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运城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办法,编制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报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准,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照顾加分或降分征集志愿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各省投档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生源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艺术类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生源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体育类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生源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专业组内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专升本和对口升学按考生所报志愿,以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山西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运城学院。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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