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7622062599,method-view,schId-105.dhtml
忻州师范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 二、学校标识码:4114010124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忻州师范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忻州师范学院教务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六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省份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计划编制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准,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调档,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学校调档、录取时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对于进档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排序规则按各省份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投档成绩相同且同分排序相同)考生录取专业时作为参考。对于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调剂考生,在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时,根据专业计划差额、考生高考成绩并参考其所报考专业志愿,安排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未满专业。 4.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所在地(市)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山西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优师专项计划录取时,按照定向县生源优先原则,先参照定向县生源报考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定向县所在地(市)生源报考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山西省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5.各省(区、市)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与科技”“美术学”“舞蹈编导”“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相应类别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合格线。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遵循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规则: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合格线。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遵循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规则: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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