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b.qdbhu.edu.cn/xxgk/zszc.htm
青岛滨海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滨海学院202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2026年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2026年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868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 1.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小珠山校区) 2.青岛西海岸新区山川路1568号(大珠山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2026年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2026年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 本科专业: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及格(如满分150分须90分)及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专科专业: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应用日语专业要求日语语种。建议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外语基础较薄弱,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建议肢体残疾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以免无法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或历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或物理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联考)成绩。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6年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在实行综合成绩的省份,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对应科类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还没有实行综合成绩的省份,对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录取专业确定办法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按照专业进行投档的省份…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