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上海海关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6;原文链接:https://zs.shcc.edu.cn/2026/0624/c1206a69555/page.htm
上海海关学院2026 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学 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 年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结合学校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校名、校址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上海海关学院。 第三条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 号 (邮政编码:201204)。 第三章 办学层次与办学类型 第四条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 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全日制本科生(学 制4 年)招生资格。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办学地址为上 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 号。 第五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 署。 第四章 招生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深入贯彻全国教育 大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海关总署的招生政策、规定;研 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方案;全面负责本校招生 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录取监督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全程参与、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严把阳光公示关、录取 审核关,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受理招生录取方 面的投诉。 第八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 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本校招 生工作规定、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专业:海关管理、海关检验检疫 安全、海关稽查、税收学、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技术、国际商务、物流管理、法学、英语。 第十条 学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如报考公务员 招考职位,必须严格遵循报考当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政 策和规定。 第六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 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 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 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 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经海关总署及教育部 审核通过后,由各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年度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七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教学培养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其中报考海关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关稽查专 业的考生原则上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建议不符合下列身体条 件的考生,谨慎填报: (一)男性身高不低于168 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 厘米,体型匀称。 (二)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0.6(标准对数视力4.8), 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三)五官端正,面部无疤痕等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各 种残疾。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 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海关管 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关稽查专业录取的女生比例原则 上不超过30%。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省级招办 投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生填 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一)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 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 服从或未填报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