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www.xzvtc.org.cn/zsw/12902/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标识码:411401382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忻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1号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于琦 职务:院长 二、组织机构 1.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学院年度招生章程。 2.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3.学院纪委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招生”。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通知精神。我院2026年编制计划原则为:1.学院分省计划主要根据社会需求及历年招生录取报到情况,结合考生专业报考志愿,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学院分专业计划根据行业人才需求、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结合各专业历年招生报到、就业情况,制定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核准,以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高考进档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填写服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高考进档艺术类考生,执行所在省统一投档原则,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规则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4)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加分或降分征集志愿投档的政策规定。 (5)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6)各专业教学培养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对口升学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三二”转段升学考生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中职学校和我院共同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共同考核,由省招考中心录取备案。 4.被录取考生,须按学院规定日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规定批准的收费标准。2026年招生专业:现代农业技术(410103,三年,4000元/年);机械设计与制造(460101,三年,4000元/年);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三年,4000元/年);机电设备技术(460202,三年,4000元/年);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三年,4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三年,4000元/年);软件技术(510203,三年,4000元/年);大数据技术(510205,三年,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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