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德州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dzu.edu.cn/info/1022/1811.htm
德州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德州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德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德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德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8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政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才需求和生源质量、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投档录取政策。按照“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份,直接录取到投档专业,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予以退档;其他省份进档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高低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对于设有专业调剂的省份,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能确定考生位次时,在第一、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第三、四、五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仍不能确定先后次序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分别使用山东省各类别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面向河北省、江苏省、山西省、湖南省等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河北省、山西省、湖南省招生的…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