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recruit.tcu.edu.cn/News/detail/item/141.html
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学校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主动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为现名。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以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为己任,建设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规模18000余人。学校现有54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天津市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2个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3个天津市新工科重点建设专业,7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和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和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3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5个专业通过住建部本科专业评估(认证)。获评天津市教学名师15人、天津市教学团队18支、天津市教学成果奖32项。 学校建设了绿色低碳建材新技术等6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入围天津市一流(含培育)学科;现有建筑学等6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学科专业布局与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建设相适应,符合现代城市发展的基本逻辑,有力支撑了学校办学定位和学校的优势特色。 学校与29个国家的近60所高校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搭建国际合作项目平台40余个。2019年获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开展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是中波两国合作的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累计招生1500余人,2024年首届毕业生获中外双学位学生比率高达92%。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委员会负责,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组织实施、信息公开等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具体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录取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按专业类招生的考生入学时不指定专业,在完成专业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志愿和学业成绩,按照学校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在本专业类中选择具体修读专业。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依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条件,以往年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 2026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及选考科目、报考要求等,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调控生源质量等。 “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人才。 录取时,学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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