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zs.sicfl.edu.cn/2026/0515/c1251a54715/page.htm
2026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营利性民办高校用) 2026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 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专科(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 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 为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 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 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 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 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 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 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 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 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 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 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 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 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应用英语(高本贯通)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学生; 应用日语(高本贯通)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 学生。其他专业学生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 的教学外语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英语;非 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或学生选修的其他 外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 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 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 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 将符合要求的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 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 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 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 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 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 够录取。 2.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 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本贯通专业录取时根据 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非高本贯通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所填报的 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4.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各省 市有同分录取规则的,则按照各省市同分录取规则 执行。 5.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 区)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 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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