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zsxxw.sddfvc.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28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日期:2026年05月15日 09:21 访问次数:1744次 为保证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96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和有关省(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凡属计划调整、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631-5712916。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2026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针对不同类型高考考生,录取原则不同,具体如下: (一)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投档情况录取。 (二)夏季高考录取原则。 1.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青海省、福建省按照各省夏季高考投档情况录取。 2.其他省(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若以上录取原则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不一致,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学校日常教学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无相关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体检和身体健康要求的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可在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相关网站查询,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w.sddfvc.edu.cn/)予以公布,并以特快专递形式及时给正式录取的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公办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90号)的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