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admissions.shisu.edu.cn/2e/0f/c632a208399/page.htm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上外”;英译: ”;本科办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对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和决策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工作咨询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委员会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参与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含不分文理的综合改革)。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 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遵循集体决策、质量优先原则。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份)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考生如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要求,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超过 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时,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俄语(工商管理双学位)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德语考生可报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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