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bgs.sdmc.edu.cn/info/1032/1832.htm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6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6 年招生工作的顺利 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等部门有关 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6 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 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044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临沂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460 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类型:专科;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 宜。 第八条 学校实践教学与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 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 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第十条 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26 年普通专 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 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网站、学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 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山东省招生形式有夏季高考和春季 高考,其中春季高考为医学技术类、药学类和护理类等招生。 第十二条 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 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 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 号)及有关 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我校医学及相关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择。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 行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招生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 文化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所有 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主要为英语,小语种考生如有需求可申请 选择日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时男女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批次:学校在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 高职专科常规批;外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 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夏季高考录取办法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 接受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市的规定 接受投档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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