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b.tute.edu.cn/info/1011/5221.htm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本科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四、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五、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秉承“爱国敬业 团结创新”校训,坚持“动手动脑 全面发展”办学理念,构建起全国唯一本硕博全层次职教师资培养体系,3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最高奖,2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荣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被誉为“全国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第一校”“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6个教学机构,全日制本、硕、博在校生1.6万余人。学校在全国首创“双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培养模式,2022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模式创立、标准研制、资源开发、师资培养——鲁班工坊的创新实践”项目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现有国家级、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天津市级优势特色专业12个,天津市普通高校新工科重点建设专业19个。学校学科专业涉及教育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首创“双导师、双基地”硕士层次职教师资和“双师型”博士层次职教师资培养模式,荣获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形成国内唯一的本硕博全层次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博士和首批“双师型”留学硕士、博士。建校47年来,为国家培养了9.1万余名高素质职教师资和高水平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其中4.2万余名毕业生在全国6000余所职业院校任教,从教率居全国同类院校之首,8000余名优秀毕业生成为全国和省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技能大师、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出国家级技能大师徐国胜、全国最美教师李建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翟津、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李云梅、天津市首届海河工匠李基伍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才,部分毕业生在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院校工程实训中心任教,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6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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